[政策动态] 购万元以上预付卡拟需实名登记
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开征意见。办法规定,对购买(充值)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充值)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包括购卡人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时间、地点、卡号、金额等信息,相关信息需保存5年以上。
另外,单张记名卡资金限额为5000元(含),单张不记名卡资金限额为1000元(含)。
据悉,商务主管部门将通过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接收与本办法有关的举报和投诉。
名词解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商业企业以预收款形式发行的,在本企业(集团)或同一品牌连锁企业兑付商品和服务的信用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以及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不包括用于一次性兑付200元以下指定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卡。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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