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特 发表于 2008-11-3 15:22:42

原帖由 语熙 于 2008-11-3 14:27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证明一点,你比我更无聊!

证明有效!

语熙 发表于 2008-11-3 15:36:25

嗨!~大白天都能撞见鬼,真是邪门!

语熙 发表于 2008-11-3 15:37:55

慎重申明:拒绝25岁以下35岁以上人士加我!学历要求高中以上.

奥瑞特 发表于 2008-11-3 15:39:51

uote]原帖由 语熙 于 2008-11-3 15:36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嗨!~大白天都能撞见鬼,真是邪门!
什么样的鬼?你捉住了没有?要是捉住了我看看,收费的话不是很高的话我看了。
:)

语熙 发表于 2008-11-3 15:41:59

原帖由 奥瑞特 于 2008-11-3 15:39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uote]原帖由 语熙 于 2008-11-3 15:36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嗨!~大白天都能撞见鬼,真是邪门!
什么样的鬼?你捉住了没有?要是捉住了我看看,收费的话不是很高的话我看 ...
懒得理会!也没这闲心,任由它去吧!

奥瑞特 发表于 2008-11-3 15:45:23

纵容犯罪你也有罪的。

语熙 发表于 2008-11-3 15:52:48

一没偷,二没抢,三没犯法?我何罪之有?谁叫别人大白天出来吓人?

奥瑞特 发表于 2008-11-3 15:55:09

包庇罪。
别人犯罪你应当阻止,因为这是您的地盘。

语熙 发表于 2008-11-3 15:59:32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的人多了去了!我哪管得那么宽?管得了一个管不了一群.

奥瑞特 发表于 2008-11-3 16:06:24

不要着急找男朋友,总有人会发现你带你回家的。
我个人觉得恋爱不应该有目的!男女能够在一起不管在现实中或者网络上聊得开心的也许就是一种缘分。像结婚这种事,就应该不能急!目的性太强,反而散失了生活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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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征男友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