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然成风 发表于 2011-12-18 21:22:09

{:soso_e179:}

波※波 发表于 2011-12-18 21:25:20

{:soso_e121:}

hahacbq 发表于 2011-12-18 21:54:45

{:soso_e102:}

无边的思忆 发表于 2011-12-18 21:56:37

{:soso_e179:}

Ray_0 发表于 2011-12-18 22:01:16

设备好新的样子

wushanking 发表于 2011-12-18 22:17:46

从来没有去过,但一直想去的路过。。。

波※波 发表于 2011-12-18 22:32:12

Ray_0 发表于 2011-12-18 22: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设备好新的样子

嗯 刚弄不久

波※波 发表于 2011-12-18 22:32:31

wushanking 发表于 2011-12-18 2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来没有去过,但一直想去的路过。。。

有机会可以去玩玩

ctf1990 发表于 2011-12-18 22:33:55

MILDSEVEN 发表于 2011-12-18 22:40:34

本帖最后由 MILDSEVEN 于 2011-12-18 22:42 编辑

       用于野战游戏的仿真枪被警方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只要仿真枪枪口比动能大于或等1.8焦耳/平方厘米,具有致伤力就可以认定为枪支。也就是说,当一般的军火枪支的枪口比动能超过这个数字,枪管极有可能发生炸烈。买(持)有仿真枪,随时有可能会被指控犯有非法买卖枪支罪。

    (备注:《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10年12月7日公安部颁发的公通字67号明确规定,只要仿真枪枪口比动能大于或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具有致伤力,就可以认定为枪支。
玩归玩,可别被盯上哦~~{:soso_e120:},今非昔比,不然得钱财关系的贡献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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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去打真人版CS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