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要闻] 2011浙江十大法治新闻事件
http://zjfzb.zjol.com.cn/resfiles/2012-01/18/s_FZ6_4.jpg“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事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在这起事故中负有责任。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副部长陆东福、总工程师何华武等5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通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号股份公司董事长马骋,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浙江政法机关服务中小微企业纾解债务危机
2011年,浙江省中小微企业遇到了一股“寒流”。全省政法部门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制定落实帮助企业克难解困的各项措施,认真排查化解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加大法律服务和保障力度,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针对一些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非法集资引发问题波及全省甚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问题,浙江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各地公安部门也相应建立了警企联动机制,重点在案件查处、法律咨询、预警防范等方面,为协作联系点企业提供最大化服务。
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结涉企业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07879件,成功调处1934家企业的债务危机,涉及金额87亿元,还走访企业3729家,帮助排查经营上的法律风险,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妥善调处欠薪纠纷,引导劳企共克时艰,共化解欠薪纠纷10815件。
各级检察院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定向联系乡镇、社区制度,建立与企业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了解掌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企业运行中的涉法需求,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律师走访中小企业、千家成长型中小企业“法律体检”、“助推中小企业发展”法律宣讲等专项行动。一年来,全省律师共走访企业39653家,对其中10331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法律问题132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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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选举法实施后首次换届选举城乡“同票同权”
2011年下半年,5年一届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在全省各地陆续开始。2011年也是选举法修改后第一个换届选举年。
据初步统计,全省参加这次换届选举的选民超过3800万人,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8万余人,涉及县级政权90个、乡级政权近1000个。
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一大亮点是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例如试点镇绍兴县钱清镇,打破了原先按单位或系统分选区的规则,采用新的方式,即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将行政村(居委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搭配,统筹划分,按选区选民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使每一代表的代表人口数大体相等。
2011年的选举亮点还有很多,如代表结构比例发生变化,一线工人、妇女、外来务工者人数都有所增加;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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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借力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六五”普法
2011年6月22日,省普法办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同年12月1日,全省首家立足法制宣传的专业手机报———《浙江普法手机报》正式开通。
《浙江普法手机报》由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共同打造,浙江法制报社承办。它立足重大法治新闻,发布最新法律法规,以“弘扬法治、传播时讯”为办报宗旨,开创了省内首个立足法制宣传的移动媒体。《浙江普法手机报》的诞生,是我省普法宣传的改革创新举措之一,也是“六五”普法的重要抓手。
此外,现在网民中非常热门的微博,也将成为普法重要工具,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曾专门批示:“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开微博,是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的创新。可以倡导厅机关干部开微博,厅领导带头示范。”
省高院推进阳光司法
2011年3月,浙江省高院参照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出台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该标准总结了浙江法院已有的一些好经验,并指出阳光司法应涵盖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比如立案公开,打造“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和纠纷分流平台;庭审公开,保障当事人陈述权、辩论权等诉讼权利;执行公开,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扩大可供当事人实时查询的信息范围;听证公开,并提前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文书公开,利用互联网站统一公布裁判文书,设立裁判文书公开栏目,指定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
另外,除了要求公开法院工作流程、管理制度、重要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重要研究成果等信息,还要求审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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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网行动”战绩卓著,省公安厅荣立一等功
美容店老板、百万富翁、销售经理……一夜之间,这些人都脱去了光鲜的外衣,现出原形———逃犯。
从2011年5月开始,全国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清网行动”。浙江作为公安部确定的全国行动5个重中之重的省份之一,共组织外出缉捕组6886个次,足迹覆盖全国所有省区。行动以来,全省有8名民警受伤,其中1人重伤,7人轻伤。
为鼓励逃犯自首,浙江省、各市两级政法部门还联合发布敦促逃犯投案自首的通告,召开逃犯家属劝投座谈会1400余场,参加座谈家属超过1万人。
浙江警方在“清网行动”中取得了丰硕战果:6个月抓捕16880名逃犯,清网率高达84.77%,其中有潜逃10年以上逃犯1210名,故意杀人逃犯426名,公安部B级逃犯6名,公安部督捕或挂牌督办逃犯14名,浙江省公安厅督捕逃犯40名。
正是凭着这样一份出色的成绩单,浙江省公安厅首次获得公安部集体一等功。
醉驾入刑,全省严查酒驾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新规规定,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这意味着,司机师傅们要为酒后驾车付出更大的代价,对未构成醉酒的,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再次被查出酒后驾车的,除罚款外,还要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对已构成醉酒驾车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自醉驾入刑以来,公安交警部门主动出击,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针对酒驾的整治行动。为实现精确打击,因地制宜地设置相关卡点;在重点区域和路段进行布控严守;同时,在全市餐饮、娱乐场所全面开展禁酒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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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微博律师团上线
2011年12月1日,由浙江法治在线全力打造的“浙江微博律师团”正式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上线。
网友只需关注“浙江微博律师团”,通过#律师分享#、#法眼看热点#等微话题发表看法和见解,就可以与院校法学专家或名律师进行交流。
#律师分享#,主要是讲述律师在办案、诉讼过程或事后的总结、体会和经验,也为网友在面对此类法律问题时提供参考依据;#热点探讨#,主要由专家、律师针对当下的热点话题进行剖析,和网民互动,透过法眼看世界,带动全民学法普法。
“浙江微博律师团”的正式上线,搭起了普法宣传互动、法律在线咨询、专家观点评论、律师办案分享的平台。它的建立也是法律咨询专业团队适应网络发展趋势,首次向微博平台服务延伸的新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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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检方提起全省首例环保公益诉讼
2011年11月3日,嘉兴市检察院指导、协调办理的全省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由平湖市检察院向平湖市法院依法提起。检察机关首次以公益诉讼原告身份,请求法院判令嘉兴市绿谊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等5被告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计54万余元。
同年11月30日,此案在平湖市法院开庭审理。12月16日,平湖市检察院与5被告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嘉兴绿谊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4万余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至此,全省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案以调解审结。
对于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法律界一直有争议,导致公益诉讼步履维艰。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是我省检察机关在探索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道路上取得的新突破。
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受贿罪被执行死刑
2011年7月19日上午,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被执行死刑,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
许迈永历任杭州市萧山县城厢镇副镇长、萧山市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杭州市西湖区区长、杭州市西湖区委书记、杭州西溪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2008年4月任杭州市副市长,负责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
经查,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许迈永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索取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他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利润5359万余元;此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7170万余元。
2011年5月12日,宁波中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许迈永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许迈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6月21日,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了宁波中院的一审死刑判决。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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