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新闻摄影的自律准则
从1842年德国汉堡的火灾废墟图片开始,新闻摄影一直在和灾难题材打着交道。它所拍摄的主题往往是不可预知或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因其题材重大、冲击力强、形象直观,特别吸引读者关注;它可以触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也成为当今世界影响最大的新闻摄影大赛荷赛上经久不衰的热点。但灾难性新闻摄影报道也存在很多弊端。首先,灾难性新闻摄影报道的传播,存在明显的负面社会影响;其次,在灾难性新闻摄影报道的采编、发表中,极易造成对受害者及其亲属的新一轮伤害;再次,在灾难性新闻摄影报道中,一旦具体真实与总体真实不能统一,出现片面报道,对大局不利。这些弊端能否得到妥善解决,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摄影工作者的道德水平。
拍摄:并非离现场越近越好
灾难性摄影不同于其他摄影,此中的新闻事件即灾难性事件,新闻人物即灾难性事件的受害者与相关者。当摄影记者接到该类采访任务时,应该本着新闻摄影的伦理道德标准,做好以下步骤,以衡量约束自己的行为。
一、摄影记者应适时出现,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在灾难性事件发生后的一些特殊场所,如受害者或受害者亲属的私人领地,进行宗教、传统仪式的场所,以及举行家庭葬礼的地方,摄影记者要谨慎涉足。以下几点,可以作为摄影记者能否出现的思考路径:首先,我所预计拍摄的图片是否有真正的新闻价值;其次,我的出现是否符合新闻摄影的伦理道德;第三,我的出现是否会引起当事人的反感、愤怒甚至仇恨。
倘若思考的结果是可以出现,那么距离即摄影记者的活动空间,应该以多少为合适?有人认为,在被拍摄对象进行庄严之事或过度悲伤的场合,摄影者应该与被摄对象保持一段庄严的距离。遵循新闻的真实性并不需要记者们抵着新闻人物的脑门拍摄,个人悲哀的无限扩大,无助于受众对整个新闻事件的了解。相反,退一步保持一定的距离,反倒能开辟出独特的新闻视角,揭示更深层次的东西。
如由托德·海勒斯拍摄的获得2006年度普利策专题新闻摄影奖的作品《最后的葬礼》。在拍摄过程中,托德·海勒斯的镜头与被摄对象一直保持一定的距离,正是这“一定的距离”使被摄者留下了尊严,使读者读出了感动,使作品拥有了获奖的理由。此类作品还包括2008年第51届荷赛获年度当代热点类三等奖的作品、法国摄影师William Daniels拍摄的《乌干达父亲照料患痢疾孩子》和获年度新闻人物类(故事)三等奖的作品、美联社以色列摄影师Oded Balilty拍摄的《南京大屠杀70周年》等。
二、摄影记者在新闻现场面对不同情况,应正确选择拍摄与否
1. 在灾难性事件发生后的特殊场合能否拍摄?
选择拍摄新闻场景中的典型瞬间体现的是摄影记者的业务素质;而选择拍或不拍,体现的是摄影记者的道德水平。在拍与不拍的斟酌间,摄影记者扮演的是新闻把关人的角色,他面临着对新闻内容的第一次取舍。因为灾难性摄影的特殊性(有时拍摄就意味着侵犯),摄影记者也不可能不落细节,通拍一气。因此,摄影记者应当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当道德规范的条条框框成为自我意识,拍摄与否可以瞬间决定。
2. 在灾难性事件余波未平的危急时刻,如海啸后幸存者漂泊海上等待援救时。这些时候能否拍摄?
摄影记者应该明确一点,人性人道永远高于新闻摄影的职业价值。记者先而为人,次而为记者。倘若此时已有人救援,那么可以拍摄;倘若摄影记者是只身在此,那么救援责无旁贷。
三、摄影记者应采用合适的拍摄方式、拍摄方法
拍摄是摄影记者在新闻现场工作中最后且最重要的环节。面对不同的场景,不同的拍摄对象,所采用的拍摄方式、拍摄方法是大相径庭的,但基本是相通的:
1. 注重真实性。
某些摄影记者主题先定,部分真实和整体真实无法达到统一,这也是违背新闻真实的行为。2008年第51届荷赛的获奖作品美国摄影师John Moore的作品《贝-布托遇刺》以其重大的新闻价值和强烈的现场感获得年度突发事件类组照一等奖,虽然爆炸的场面是模糊的,但并没有影响它的传播价值。
2. 尊重被拍摄对象。
面对生者,需要尊重;面对死者,也是如此。面对残缺不全的尸体或是扭曲变形的尸身,都是不宜拍摄的,除非它具有非同寻常的历史意义和新闻价值。这种时候,摄影记者可以利用一些技巧来拍摄,以替代过于恐怖血腥的原状。如获得第48届荷赛年度最佳新闻摄影奖的《海啸》的拍摄,摄影者阿尔科·达塔突破常规,只把死者的一只胳膊摄入了镜头,可谓独具匠心,使新闻信息和死者尊严两不误,值得同行学习。 谢谢楼主分享,好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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