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豪车是自由 建议停发豪车牌照无依据
2012年02月14日07:15北京晨报 孙金凤
最近,雅阁“轻吻”1200万劳斯莱斯撞出200万天价修理费的新闻在各大媒体刊登。虽然事件已尘埃落定,没有此前爆炒的百万巨额赔偿,但不慎擦碰了豪车的朱女士仍需在保险赔付外自付18.8万元修理费,让不少普通私家车主大呼“豪车伤不起”。
据媒体报道,2月6日,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于德华律师向公安部递交建议书,建议停发豪车牌照。
于德华认为,根据道交法规定,交通事故中,超过保险赔付的,由责任方赔付。“如果法院执行,不排除拍卖事故责任方房屋、车辆偿债的可能”。这容易致责任方因小事故“赔得倾家荡产”。因此,于德华向公安部交管局递交了一份建议书,其中提到“对于在国内不能实现维修工艺和要求的豪车,不再发放牌照和行驶证件。”
笔者认为,建议停发豪华车牌照的提法毫无依据,这与几年前实行的小排量车不能上长安街的歧视性政策没有本质区别。购买豪华汽车是个人的自由,开着豪华车上路的人,也一定不是愿意挨撞或者故意碰瓷的。温州的雅阁撞劳斯莱斯事件中,是雅阁车主不小心导致的全责事故,不能因为出现了超出其赔偿能力的个案,就对豪华汽车一棒子打死。笔者认为,与其出台限制性政策,不如建议车主在投保车辆险时多加一重保险,并进一步完善豪华车的保险制度。
据了解,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大多车主只是投保最低额度10万元,一旦出现严重些的意外情况就会出现负担不起的情况,为避免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多花几百元为自己买个安心,投保更高保额的保险。另外,建议车主最好购买“不计免赔”险,这样才能获得足额赔偿。因此了解足够的保险知识,提高安全驾驶的意识,才是避免事故、减少损失的最好方法,而不是一味出台限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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