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xy 发表于 2012-2-15 11:13:21

[法与生活] 花粉过敏退货不成闹纠纷

     昨天情人节,到处洋溢着温馨的镜头。然而,小伙子王某昨天的遭遇却让他非常闹心,不但没送出情人节礼物,还因纠纷赔偿了花店200元钱。

  情人节前几天,小王就盘算着该给女朋友一个什么惊喜。他决定给女友送11朵玫瑰,以示一心一意。随后,他在翠柏路一家花店预订鲜花,共220元。

  昨天,当他把鲜花送到女友手里时才得知,女友对花粉过敏。这让小王甚感尴尬,于是想退掉鲜花,重新买一件礼物。

  卖出的鲜花要退回,老板自然不愿意,双方发生了争执。小王一时火气上来了,踢坏了花店的一些东西。店主见状报警求助。

  西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店主称,一些包扎好的鲜花被踢坏了,损失不小,要小王赔偿300元。

  最后在民警调解下,小王赔偿了200元。

  来源:东南商报 记者 程鑫 通讯员 董云巧 朱杰

夹软 发表于 2012-4-20 15:36:52

没钱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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