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l1969 发表于 2012-6-4 13:19:18

[计生] 岔路重拳出击催缴社会抚养费

       “请收好法院传票,及时转告当事人,下周一上午9点前到宁海法院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昨日,岔路法院执法人员郑重地将法院传票交给该镇一个违法生育对象的家人,并耐心地讲解相关政策,这是该镇采取法律手段对违法生育对象催缴社会抚养费的一幕。

       日前,由岔路镇计生办牵头,联村干部带头,村干部配合,联同县法院执法大队,对全镇21个行政村50个自然村的违法生育对象逐村挨户一一走访。针对岔路镇外出人员流动频繁、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特殊性,采取传票的方式,通过违法生育对象的家人转告当事人,耐心讲解政策,言明利弊,敦促违法生育对象缴纳社会抚养费。

   (来源:今日宁海 通讯员 吕山峰 记者 娄伟杰)

夹软 发表于 2012-6-7 21:03:00

死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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