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护] 10岁女孩告赢村委会获1500元征地补偿款
10岁女孩告赢村委会法院一审宣判:限期发放1500元征地补偿款
集体所有土地被国家征用,村委会在发放征地补偿款时,以未作出贡献为由,拒绝向10岁村民笑笑(化名)支付补偿款。为此,笑笑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昨日,西固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限定村委会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笑笑1500元。
2011年,国家对西固区西坪村委会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先后进行了征用。西坪村给所有户口在村上的村民都发放了补偿款,数额为每人1500元。但对于村民笑笑,村委会认为她虽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户口也在本村,但对村上未作出贡献,因此拒绝向笑笑发放补偿款。遭遇不公待遇后,笑笑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西固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笑笑的户籍在西坪村,可认定是该村村民,村民有分享集体财产权益的权利,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许沛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