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寥的田埂 发表于 2012-7-26 09:40:59

[案件] 借帮网友套取现金 诈骗万元受到刑处

       河南省洛阳市一女子欲用信用卡套取现金,却被网友张某诈骗。近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1月,被告人张某通过网络QQ聊天结识了女青年赵某。赵某委托被告人张某用信用卡套现,被告人张某承诺能够办理,并约定于同年1月10日下午见面。二人见面后,赵某将信用卡及密码交给被告人张某。张某委托薛某用信用卡套现1万元现金后逃匿,并将所骗款项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系初犯、案发后其家属积极退还被害人全部钱款,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高书峰 孙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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