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 帮人看孩子 出意外担责
陈某本是好心帮忙照顾外甥女的孩子,谁知一不小心孩子从屋顶上掉下来,造成9级伤残。原本感情甚好的亲戚为此反目。近日,陈某还被外甥女王女士告上了法庭,被要求赔偿22万元。陈某是宁海人,王女士是陈某的外甥女。
去年2月的一天,王女士抱着4岁的孩子来到陈某家中,说自己要出门办事,托陈某照料孩子。
第二天早上,陈某要去原单位办事,便带着孩子一同前往。陈某办事时,孩子趁她不注意钻到了二楼栏杆外,并向棚顶爬去。陈某上去想把孩子抱下来,没想到两人一起掉了下来。陈某无大碍,而孩子却受了伤。事故发生后,陈某赶紧将孩子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孩子造成9级伤残。
之后,王女士多次向陈某索要孩子的医药费,陈某拒绝支付。今年2月,王女士以孩子的名义将陈某告上宁海法院,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2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原告王女士表示,陈某照顾孩子时,未尽到监护义务,理应赔偿。
而陈某认为,她当时完全是出于好心帮忙照顾孩子,如今却遭索赔,觉得不能接受。
昨天,该案经过两次开庭之后,承办法官再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最后,王女士表示,孩子出院后,家里实在困难,孩子后期治疗的手术费还没有着落,她也知道姨妈家里经济困难,索赔金额可以降低。
陈某最后也退了一步,她表示,现在孩子受伤,终归也是自己没有带好,愿意承担部分医疗费。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承担8万元医疗费。
(来源:宁波晚报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金萍 杨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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