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 抢了300元,还给对方100元:“盗也有道”?
一名“90后”作案有点非同寻常。“说好只抢200元,这100元还给你!”抢劫得手后,他又拿了对方一张名片,心想着以后让对方为自己找一份工作……“我只要200元!”
朱某来自云南,来到北仑后一直没找着工作,整天呆在女朋友的暂住房里,感觉很是窝囊。
6月2日晚7时许,朱某独自在北仑中河路附近的公园里转悠,伺机抢劫。
晚10时半,朱某看到一个女孩背着挎包独自过来,便偷偷跟在后面。发现四周无人后,他跑上去一脚将女孩踢倒在地,接着拉过女孩的包就想跑。女孩抓住包不放,并大喊“救命”,恳求朱某别拿走她的包,她愿意把钱都给他。朱某说:“那你给我200元!”女孩从包里拿出了300元钱给朱某。朱某接过钱后,抽出100元还给女孩,“我只要200元,这100元你打的回去吧!”朱某说。
“以后会还给你的!”
被抢劫的女孩姓阳。她看到眼前这个20来岁的小伙子,并不像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便停止了哭泣。
朱某对女孩说,这钱算是借你的,以后还给你!女孩告诉对方,钱不用还了,以后不要做这种事就是了!看到刚才自己踢的一脚让女孩的腿受了伤,朱某还从旁边拿来自行车说送她去医院看一下,但被女孩拒绝了。为了稳住对方,女孩和朱某又聊起了找工作的事。听说对方正因找不到工作而苦恼,女孩说自己可以为他找一份工作,并递给他一张名片。之后,女孩和朱某分开走了。在发现对方确实远离后,女孩打电话报了警。
“我挺同情她的!”
朱某抢了钱后心情一直不好,事后把实情告诉了女友。这期间,朱某曾多次打电话给受害者阳某,要她给自己找一份工作。
6月5日,警方得到线索后在一间网吧将朱某抓获。
看守所里,朱某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民警问朱某:抢了钱后,为什么不立即逃跑?朱某回答说:我看她哭了,挺同情她的,所以就想留下来陪她说说话。“她给了你300元,你又为何还她100元呢?”朱某:“那是因为我已经说出口只要200元,多拿她100元感觉不太好!”
记者昨天了解到,北仑检察院近日将以抢劫罪对朱某提起公诉。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冯小平 通讯员 木木 北璎)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