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动态] 著名法学家江伟教授逝世
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伟,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9月15日7时2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9月19日上午8时,江伟教授遗体告别仪式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对江伟教授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并通过治丧委员会代送花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张军、万鄂湘、江必新、苏泽林、奚晓明、南英、景汉朝、黄尔梅,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分别以个人名义向江伟教授赠送花圈。江伟教授,1930年11月生于河南省开封市。1952年9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6年毕业后留校任教,一直从事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他是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奠基人、国内外公认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泰斗。曾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公证律师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伟教授是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典的缔造者之一,从1979年始,以近50之龄投身于中国民诉法的创制活动之中,呕心沥血三十载,参与、见证并推动了新中国民诉法典诞生、成长的全部过程。
江伟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执教五十六载,他钟情于教学事业,师风垂范,五十余年始终亲临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弦歌不息,真诚无私地提携后学,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桃李满天下。江伟教授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厚的理论素养、敏锐地发现问题和睿智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了富有个性特色的学术品位和学术思想,对中国民诉法学的发展和民事诉讼立法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经由他的努力和带动,中国民诉法学终于由过去的“轻中之轻”,成长为备受世人瞩目的显学。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 郭士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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