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2-10-10 17:31:43

[社会与法] 游客宾馆洗澡摔倒手腕骨裂 奉化工商调解消费者获赔5000元

       上海游客司徒先生怎么也不会想到,入住宾馆洗澡会摔个底朝天,结果造成右手腕骨裂。在索赔问题上,多亏奉化工商干部撑腰维权。

  10月4日,上海游客司徒先生驱车到奉化旅游,入住奉化市新大鑫酒店。因一路驾车旅途劳顿,司徒入住酒店后,想洗个热水澡缓解疲惫。司徒打开淋浴器,才发现浴室里没有沐浴液。此时,他全身上下及地面瓷砖已被淋湿。就在司徒四处寻找沐浴用品时,意外发生了:他突然摔倒在卫生间里。酒店服务员得知后,迅速将其送往附近医院。经医生拍片检查,司徒先生右手腕骨裂,需要一段时间康复治疗。消费者与酒店就索赔事宜发生争议。

  酒店值班经理认为,消费者因洗澡不慎摔倒纯属意外,责任在他本人而非酒店。消费者则认为,酒店服务存在瑕疵,浴室里没有沐浴液,地面瓷砖也没有防滑垫,在寻找沐浴液时摔倒导致右手腕骨裂,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围绕赔偿数额相持不下。

  奉化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迅速赶到现场。经工商干部现场调查,酒店服务员打扫房间时,忘记摆放沐浴用品,浴室里也未放置防滑垫,是造成消费者受伤害的直接原因。工商干部当场指出,酒店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义务。从现场调查得知,奉化市新大鑫酒店没有张贴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防滑防摔,存在管理漏洞。

  经奉化工商分局干部调解,奉化市新大鑫酒店当面向消费者司徒先生道歉,免除入住酒店费用,一次性赔偿5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宁波日报 通讯员 谢长彪 董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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