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浓 发表于 2012-10-20 23:48:05

[法治聚焦] 哈医大杀医案被告一审判无期 律师称将上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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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被告人李梦南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新华社发

      昨天上午,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名医生被杀、三名医生受伤案进行一审宣判,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梦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法院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事件

  少年患者连刺4医生

  经法院的审理查明,3月23日9时许,被告人李梦南与其爷爷李禄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其强直性脊柱炎。就诊过程中,被告人李梦南因误解医生的治疗方案,产生杀人动机。

  当天16时许,李梦南在医院住院处附近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后回到住院处五号楼五楼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内,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被害人王浩(男,殁年28岁)颈部一刀,刺该科医生被害人王宇(男,32岁)头面部及左腕部数刀,刺实习医生被害人于惠铭(女,25岁)头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郑一宁(女,30岁)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随后逃离现场。事发前刚刚收到香港中文大学博士录取通知书的王浩,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于惠铭报警,公安人员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确认犯罪嫌疑人系李梦南。17时许,公安人员将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与其祖父李禄又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治疗的李梦南抓获。

  被告人李梦南只想治好病去打工

  李梦南,1994年5月30日出生,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后,父亲锒铛入狱,现正在服刑。李梦南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初二辍学打工后生病,犯罪时不满18周岁。

  李梦南的爷爷李禄说,李梦南一直很听话,事发前没做过什么犯法的事,“他的愿望就是把腿治好了,能出去打工,挣点钱,帮我还还账”。

  遇害者王浩全家人的骄傲

  去世前,28岁的王浩收到香港一所大学的医学博士录取通知书。

  7月24日此案庭审前,王浩的母亲赵春云接受采访时说,王浩是个非常懂事的孩子。“别人有一点病,亲戚朋友有一点病,他都要问,他都给解释。”王浩的父亲王东清说,王浩就是他们全家的骄傲。“(王浩)说我将来一定能拿到诺贝尔奖,这是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孩子非常有志气。”

夜色渐浓 发表于 2012-10-20 23:48:33

      >>人物

  >>判决

  未满18岁不适用死刑

  7月25日,哈尔滨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梦南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10月19日,哈尔滨市中院开庭宣判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梦南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梦南因对医生的治疗建议产生误解,为发泄不满事先购买尖刀,连续刺杀多名医务人员,造成严重伤亡后果,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应依法惩处。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对辩护人所提李梦南系自动投案进而构成自首的意见不予支持。李梦南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

  附带民事赔偿方面,法院判决李梦南一方支付王浩父母338815.5元、王宇318304.54元、郑一宁24914.42元。

  李梦南的辩护律师韦良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上诉。据新华社、央视、央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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