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行
一唐中宗神龙二年,焉耆碎叶城有个一次屠杀。我参与了其中。
我是咸阳的一介游侠,当时,所有的侠客都具备这两种品质:损己而益所为;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说得浅显一点,
就是我们从来只做损己利人的好事。所以,我听说了某某的朋友的朋友的哥哥的大表叔在碎叶被恶人所害,就义
不容辞的与一群侠客鸣鞭飞马来到了风沙如雪的碎叶。
到达碎叶的当夜,我们这群正义之士,未待洗刷风尘,就操剑闯进了奸人之宅,各人自选其道,一路杀他个措手不及。
那夜,我却并未如事后听他们说来的那般淋漓畅快,手刃无数。相反,我连一个人都不曾杀到。
具体说来:那晚,我与众侠客分道之后,就拔剑冲杀了进去。然而,我所挑选的那条道却泛着墓地的味道,我倒成了那里唯一的生
人。我就这样,提着剑走得茫然,走得慎重。这尴尬事件的转机,是在我看到了一间燃灯的偏房。我振作了一下自己的精神,踢门
进去了。只是,情况并不乐观。
很多年以后,我的脑子里还清清楚楚地留着见到那孩子时的情景。那是我身为侠客以来,首次感受到的藐视。
那孩子穿着一身白色的麻衣,坐在油灯下,目不转睛的看一本书。
没错,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全部情形。
二
五天后,这个小孩坐在了我的白马上,而我是那个牵着马走在飞沙走石的戈壁上的人。五天时间,我有了沧海桑田的变化。
首先,曾与我在咸阳意气相逢,系马高楼,斗酒十千的少年游侠,在屠杀中,负伤不治,临终他期期相求,要我将他的骨骸带回他
的故乡。
其次,我拍胸脯答应他的临终所托后,才发现他的故乡,不在咸阳,而是在更遥远的蜀川。
再者,我捡回了那个被灭家的小孩。
然后,我发现我处理不了我所面对的难题。
最后,那个我捡的小孩,给了我一个不错的解决方法。
我想我有必要把这件事说得更清楚一些。
所有麻烦的起因缘自于我的一念之仁。当我看到灯下那孩子稚嫩如咸阳老家屋前的清澈泉水的脸,我将我的剑纳入鞘中。这意味着
我的侠客生涯自此结束了。
第二天,我去驿站的小客栈向所有人辞行,在那里又一念之仁的惹上了另一个麻烦。对于如何将他的骨骸带去他的故乡,我只想出
了两个办法:一个是把他的尸体绑在马上,与我一同骑到蜀川;另一个是我在碎叶住上一段时间等他的尸体腐烂,再装了他的骨头
回蜀川。但是,前者需要我和一具臭气熏天的尸体待上个把月,后者则要我在这个黄沙腾腾鸟不生蛋的碎叶城待上个把月,或者更
久,碎叶的空气太干,尸体并不好腐烂。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我都不想经历。
后来,小胡人,我是说我捡的那个孩子,放下手中的书本,用很地道的中原音对我说:“你可以用刀把骨上的肉刮干净了,再装进
行囊里带走的。”
现在,我要说说我与小胡人上路时的情形。我的心爱白马的背上,左右两边被挂上了两个鼓鼓的行囊,一个装的就是被剃肉的我的
朋友的骨骸,而另一个装的是小胡人的,满满的书。而小胡人依然穿着整齐而雪白的麻衣,目不转睛的看着一本书,坐在我的马
上。阳光下,他的新剃的光头发出水漾的光晕。关于他这个光头,我们是出于这样一种目的:长途跋涉,留着头发只会让天上的鸟
儿产生美丽的误会,而飞下来筑巢。至于他身上的这套衣服,完全是他的自作主张,我的意思本是让他穿上一身的黑色胡服,这样
就可以减少半路更换衣服的麻烦甚至是省掉。但是,他却变卖了身上的一块仅有的值钱的蓝田玉,请裁缝连夜赶出了另外四套风度
翩翩的麻衣。
这样说也许有人会有疑问,小胡人他不是从大家之宅出来的吗,怎么可能身上只有一样值钱的东西?有关这件事有需要补充的,当
时,我原只打算救了他这条小命就好,没想到他却未卜先知地收拾起行囊,身手利索的搬出一堆的书,至于都是些什么书,我就无
法知道了,因为上面的字,据我推断,应是只在碎叶一带通用的月氏文。他做完这些就看着我,意思是让我把他和这些书一起带
走。这就是我和他出逃的情况,后来他的家宅被一把大火烧成了灰烬,而我的胳膊酸痛了两天。
我不当侠客的坏处之一,就是我成了一个穷鬼。而他却在我与他都已是一贫如洗的窘境下做出这种奢华之事,让我着实妒嫉了一
顿。
三
据我观察,小胡人有两种本能,其一是对白色物体的喜爱,其二是耍帅。
他对我的白马疼爱有加,而对马的主人却采取爱理不理的态度;他的衣服因粘上沙尘而略略显得有些米色时,就一拍马屁,撇下
我,找个干净的溪流,换下来洗得雪白雪白的晾干收好。而每逢月亮出来的时候,他就放下书,躺在马背上,眼睛闪闪发光的欣赏
月色。或者,看到一只白色的飞鸟,眼睛也会突然亮起来。
他确实很帅,不似中原孩子的嬴弱,却有一股与身俱来的俊朗之风,眼睛深井似的溢出幽蓝的水光,嘴唇紧抿,有孩子的天真又流
露出忧伤的气息。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他耍帅耍得很成功。
每次,穷途末路的时候,我只要把他在街角一放,半个时辰回来接他,我与他的半个月的伙食就有着落了。那个时候,他总是一声
不吭的坐着,眼神天真而忧郁,全身似有仙气在冉冉升起。
有时候,他看完一本书后,会问我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等我们到了中原后会不会吃到皇帝摆的大宴餐,那里会不会有许许多多
的酒,河东刘白坠酿的“鹤觞”酒,魏人贾摪家的老翁用黄河源的水酿的 “昆仑觞”,
张华酿造的 “消肠酒”,乌孙国人用青田核酿出的 “青田酒”,还有南方人的“女儿酒”?他的眼睛闪闪发亮,等着
我说出肯定的答案。
有时候,他又会做出很怪异的举止。他精力充沛,很少睡觉,白天看书,晚上看月亮,但有一段时间,他很执著的重复
着想让自己的头钻进大地的动作,为这,他的形象受了一点点的损害。而我怀疑他可能读了遁地术之类的六甲杂书,这
又让他稍稍变得可爱了些。
如前所述,我们的行程除了偶尔会闹经济危机外还算安稳。不过,在我们到达蜀地边境的时候,却遇上了一个不大不小
的麻烦。我们遭遇了一群侠客的袭击。我说过,当时的侠客全是以不顾一切地去扶危救困,为人解难为行为准则的,
所以这次遇袭的事,完全有可能是为了三年前我喝醉后扯谈了坐在对面的酒友的鼻子的长相。当然,这只是个泛
例,我扯谈的也可能是人家的嘴巴,反正,侠客的热心肠,是连这样的事都容不下的,他不当场掀桌与你决斗,
也会在你早已忘记的某天来找你。这就是侠客之间的事。但我还是觉得很冤,因为我现在不是一个侠客,而是一
个穷鬼。
所以,我觉得没必要给他们留脸面。当时,我们正穿走在白雾氤氲的竹林里,八个衣着鲜丽的侠客,从天而降。
我信手在青竹面上剥下一缕竹皮,握在手中即成一把好剑,再朝他们轻轻一挥。这就是我的实力,一个曾经身为侠客而
未曾挥洒的实力。
可想而知,这次袭击来的快结束的也快,仅此还不可算是我所遇的不大不小的麻烦。在这群来袭的侠客中,却有一个异
常固执的女侠客,她打不嬴我而我打不走她。结果,我恼羞成怒决定俘虏她折磨她。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杀掉她很容
易,这么容易的事我又何必急着做。而让一双纤长白皙的手变得又老又粗,让人一看就嫌恶,就比较有趣了。我的意思
是要把她带在身边为我们洗衣煮饭。要在以前,碰到这样的女侠,我就该肃然起敬,为她的侠风所拜倒,但可惜我已经
不是一个侠客。
这件事后,小胡人的态度对我有了如夏和冬般大的变化。他看我的眼睛开始闪闪发光,而且看我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我
觉得是时候弄清他的来历了。
我首先问了他的年龄。他思考了很久,告诉我他生于唐武后大足元年,那么已经是五岁了。然后当我再问起他的姓氏家世时,
他开始心不在焉了。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我不得不拿出诱饵,然而在我答应教他剑术后,他心不在焉得更厉害,以致我除了知道
他的生辰年龄就别无所知。
四
我朋友的故乡的具体地址是蜀川绵州的昌隆县。在我们快接近目的地时,女侠客还在兢兢业业为我和小胡人洗衣煮饭。
浅而易见,只要女侠客能放下侠客的准则而做一个女贼,她完全可能在我们的衣服上涂上药让我们全身溃烂而死,或者
在我们吃的菜里掺点药让我们中毒身亡,这样她就可以轻轻松松的骑着我的白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从这里可以看出一个侠客的天真,而我在决定留下她的时候,就已经把最后仅存的天真给摒弃了。所以,我不当侠客
后,在当了不久的穷鬼后,就转而去做了为侠客所深恶痛绝的商人。这事是在我到了昌隆县之后发生的。
当我们一行三人找到了我的朋友的家后,发现那里有个庞大的家业正等着他来继承。接下来的事就发展的有些戏剧性
了。众所周知,蜀川是个任侠风气极盛的地方,而我的千里背骨送友还乡无疑是侠客中的侠客的所行所为,结果万人称
颂,千人敬仰,一时风尘风雨,更甚我成了家业的继承者。
因此,我落落寡欢,一个人在不是侠客的时候却得到侠客的最高评价,任谁都高兴不起来。但与我同行而来的两位却不
以为意,他们开始眼睛闪闪发亮的走进说是属于我的大宅。
这件事具有很强的幽默感。这是我在奴仆络绎的大厅与小胡人和女侠客一起吃着丰盛的晚饭时想到的。我们三个来历不
明的人竟有了个美满的结局。
后来,在做户口登记的时候,我看着院子里的李树花瓣翻飞,告诉执吏我的名字是,李客。指李树以为姓,取客居他乡
为名。而小胡人,站在我的身旁,白衣飘飞,响亮地说道,我叫李白。
然而就在我以为所有的事都尘埃落定的时候,李白却在村外的河边遇上了一个磨铁杵的白发人。李白被她的那一头如白
雪般无暇的发迷惑,以致他撇下了整个村子的青梅竹马,而选择从早到晚守在河边目不转睛的看一个磨铁杵的怪人。这
件事的直接后果是,我每次出门都要忍受十几道哀怨的目光,目光的源头都是被不良少年李白诱惑的雪肤花貌的可爱少
女。为此,我彻夜失眠,觉得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
所以,在我的黑眼圈像两团乌云盘踞在我的眼睛周围时,我鲁莽的跑到了河边。那时,夕阳如华丽的红盖头将整个天边
遮掩,留下半天地的绮丽。白发人蹲在水光摇曳如红烛的河边,不急不缓的磨着铁杵,她的如雪的白发银光闪烁,美得
异常瑰异。李白站在她的身旁,眼睛有星星在跳跃。
我就这样忐忑不安又毫无准备的看到了突然起身的白发人。在她身后,半天的夕阳终于燃尽。
我的记忆猛烈的疼痛。
我终于明白我的不快乐为何日益的浓烈。原来我失去了侠客的身份,就意味着我失去了忘却记忆的权利,失去了孑然一
身流浪的权利,失去了从头再来的权利。我不能再无根。
白发人笑容如烟,向我走来。我束手就擒。
“我找到你了。”她胜利的说。
然后,她的泛着金属光泽的铁杵,毫不客气的砸向我,表情就像一个坏孩子在欺负一只负伤的野狗。
“你为什么不告而别,让我等了那么久;又为什么隐姓埋名,让我找了那么久?”
她义愤填膺,但顷刻又笑容如烟,“我找到你了。”她表情复杂。一如当初我在咸阳老家的茅草屋前跟她说我出去走走
的时候。
“我等你回来吃晚饭。”当时,她用了她生平最温柔最可爱的语气说的。
但我一走就走到了长安,完全忽略了她的良苦用心。而且,当我走进长安城林立的酒肆,我在路上保存的一点愧疚感也
被彻底抛弃了。因为,侠客的格律自动在我身上生效,我的记忆焕然一新。
我不知道这样说算不算已经解释清楚了。当时所有的侠客都有许多个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记忆,当他从一个地方出来停
驻在另一个地方,他的记忆也会重新开始,也就是说,侠客的记忆是可迁移,可暂停,可换行,所以他们永远快乐,永
远不会受往事所扰。
但是,在我放弃侠客的身份后,我的记忆渐渐按时间顺序排列,而白发人的出现,无疑是加速了它的重组速度。所以,
我成了一个抛妻的恶棍,受白发人一铁杵,完全合理。
回到家后,我在李家大宅的院子里却又看到另一场厮斗:女侠客和一位身份不明的胡姬打扮的女人。
女侠客的剑如漫天的雪花纷纷扬扬罩住胡姬,而胡姬却似在跳一支蛇舞,柔软无骨的腰优美的扭动,避过了每一个剑
花。
我忽然发现我见过胡姬的蛇舞。
“娘。”
李白稚嫩的低呼分开了两个缠斗的女人。
我忘了说,女侠客现在的身份是我的妻子。
但是李白冲进了胡姬的怀抱。
“你不应该一声不响的把我们的儿子带走。”胡姬责问我,却满面的如花笑容。
很多年前,我在长安的胡人酒肆里有过一场轰动的剑舞,我舞剑她舞胡旋。那场舞成就了侠客史上最浪漫的爱情,我与
她一见钟情。只是,后来我去了洛阳,也将她封在了署名为长安的记忆里。
这就是侠客的后遗症。如果你有幸一辈子都身为侠客,那就没有这后顾之忧,但如果像我这样,大概就会被自己气死,
不然也会被自己吓死。
但是,李白转过头来,用他天真的声音,朝在场的三个女人喊了声娘,顿时干戈化玉帛。
五
但我的心情沉重,我对着三个如花美眷,坐享齐人之福,却无法阻止我的飞速的苍老。我开始谎话连篇,我的钱越来越
多,我的身份越来越可笑,在我的族谱里,西汉李广、李陵、北周李贤、杨隋李穆一系的后裔被列为我的先世,与李唐
王室同源。
我的身体也渐渐变成了一个商人的身体,而刚正不阿的女侠客开始学会妩媚的装扮,把令人怀念的侠客的天真丢失了。
我开始领悟人的一生不过是一个失去自由和天真的过程。我抚着李白的头,无限感慨。而他,看着我,眼睛闪着光,一年之间,我的发已经晶莹如银丝了。http://pa.images22.51img1.com/6000/shuangyucm/ac7c19bd323bda718302fe23a0e0d1d0.gifhttp:shop33578475.taobao.com
[ 本帖最后由 狐苡 于 2009-4-23 10:31 编辑 ] 这种新概念作文,以前也企图写过,今天拜读楼主的大作之后,忽然明白了~高人就是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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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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