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 真假借条之谜
法官提醒:还钱后应把借条收回并销毁。在一般的民间借贷中,通常不会写正式的借款合同,而是以一张借条为凭据,还款时则销毁借条。于是这张借条也成为万一事后引发纠纷时的重要证据。日前,海曙法院审理的一起案子中,借款人和债主手上竟分别持有一张“一模一样”的借条。
海曙的李大妈今年64岁,和周师傅相识多年,双方经常有资金往来。今年3月,她将56岁的周师傅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去年4月和6月的两笔借款共计28万元,并提供了相关的借条。
然而让人感到诧异的是,周师傅说这笔钱已经还了,连借条也已经收回来了。乍一看,两张借条几乎一模一样。但经仔细辨认,却能看出周师傅手上的那张是复印件,李大妈持有的才是原件。
周师傅另外又提供了一张银行转账凭证,证明他曾于去年9月份向吴阿姨儿子的银行账户汇了15万元,周师傅表示这是其中一部分的还款。而李大妈则说,这15万元是周师傅和她儿子之间的借贷,与本案无关。
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是还款的时候李大妈故意给了周师傅借条复印件,还是借款的时候周师傅复印了借条?
双方各执一词,法院也难以查清。但从法律事实上来说,周师傅无法证明自己还过李大妈这笔钱,也无法向法院提交李大妈涉嫌诈骗的证据,故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大妈的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说,这类因借条引发的官司并不少见,此类案子闹到法院只能凭证据说话,如果被告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还了钱,往往就会败诉。
法官提醒,债务人如果真的还了钱,记得把借条收回并销毁。而作为债权人,则务必要妥善保存好作为关键证据的借条,若遗失或被人取走复印,则会生出种种麻烦。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黄丽娟 通讯员 李义山)
还钱收回借条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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