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专项检查师德师风
省教育厅11月15日正式出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决定从今年起对师德师风进行检查,具体时间为每学期的第二个月,检查结果将纳入相关考核。师德师风检查对象主要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工子弟学校),以及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师德师风表现将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涌现出来的优秀师德典型,以及各地各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则鼓励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让广大教师“看得见、学得了”,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省教育厅将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地教育科学和谐考核及学校、幼儿园评特色、上等级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检查结果经分析、核实、汇总后,还将向全省通报。
来源:浙江日报 通讯员 孙菊红 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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