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浸月 发表于 2012-11-18 12:15:46

[权益保护] 男子乘出租车遇车祸受伤 向司机索赔遭拒

       多日前,隋某乘坐出租车到开发区办事,因为害怕堵车他执意要求司机更换了行车路线。然而更换路线后,司机不慎与另外一辆私家车相撞,隋某因此受伤。

  隋某当天在下班高峰时段拦下了李师傅的出租车,李师傅打算从河北路附近开往开发区,可是隋某却害怕在桥上堵车执意要求李师傅更换了线路。李师傅提醒他更换的线路要多绕一些,但隋某仍表示从此线路通行。既然客人有要求,李师傅也没多说便按照隋某的要求改道行驶。谁知,途中李师傅的出租和另外一辆私家车相撞导致隋某受伤。事故鉴定结果为私家车正常行驶,李师傅因违章导致车祸承担主要责任。因此隋某要求李师傅进行赔偿,然而李师傅却表示拒绝。

  李师傅解释说,因隋某执意改道行驶这才造成了此次事故。李师傅认为自己按照隋某的要求改道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律师说法:

  融耀律师事务所的王梅律师说:隋某乘坐李师傅的出租车发生车祸导致身体受伤理应得到赔偿。隋某乘坐李师傅的出租车他们之间也就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规定,李师傅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隋某担心堵车作出更改线路的决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隋某提出的线路是正常的交通线路,并没有存在违章情况,那么李师傅以客人更改线路而拒绝赔偿就是没有理由的。就此事件看,李师傅违章导致的车祸责任并不是隋某更改线路造成的,李师傅本身存在过错,他理应承担乘客的赔偿责任。

      (来源:滨海时报 记者 张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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