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l1969 发表于 2012-12-24 13:31:38

[关注] 新规实施在即 交通违法记分该咋算?

       新华网2012年12月24日报道 新华网沈阳12月23日电(王炳坤、陈光明)岁末年尾,随着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日临近,新规实施后“记分”如何计算备受驾驶员关注。辽宁省鞍山市交警部门近日提示,理解新的“记分”规定要走出几个误区。

       ——“月顶月”计算而非“自然年”。得知新规实施在即,近期,许多有过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员在忙着交罚款和“消分”,最直接的原因是“如不抢在年底前清分,明年这些记分将按 新规 翻倍”。对此,交警辟谣说不存在这种情况。

       在记分周期上,很多人认为一个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这是误解。按照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个记分周期的计算方式为“月顶月”,比如3月10日取得驾驶证,那么至明年3月10日为一个记分周期。

       ——本周期内未缴罚款,被扣记分转入下一周期。很多驾驶员认为,一个记分周期内如记分未满12分,这个周期结束后记分将被自动清零,而罚款“不着急交”,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按照规定,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会自动清零。可见,记分“清零”的前提是“缴清罚款”,否则,被扣记分将被转入下一周期。

       ——记分周期“跨年”,留神“新旧规”记分叠加。交警相关人士称,“新规”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订,在涉及“记分”规定上,提高部分项分值和增设了一些记分项目。对于领取驾驶证时间是1月至11月的驾驶员来说,需要面对新旧两种记分方式。比如现记分达到6分或6分以上的驾驶员需特别注意,由于未满一个记分周期,明年1月1日新规实施后,系统将继续以“周期”为单位累积记分。如驾驶员在明年的周期内发生闯红灯、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等违法行为,将按新规一次被记6分。这样一来,记分将累积达到或超过12分,须参加培训学习和考试。

      (来源:新华网 )

czl1969 发表于 2012-12-25 12:41:39

                                                                            温馨提醒

                                                                “最严交规”元旦起施行

                                                                   记分由38项增加至52项

      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闯红灯记6分,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明年1月1日起对违法记分、驾驶员考试等系列内容进行调整,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交规”。

      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交通违法记分上面有很大变化,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其中,与普通驾驶人员密切相关的是: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以及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新交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即科目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被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焦点关注年内交通违法按旧规处理近日,网上有人发帖称:如果你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请在12月31日前办理,如果拖到明年1月1日后办理,会按新的扣分方法处理的。针对这样的说法,日前,记者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了求证。
   
      记者了解到,在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确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值进行了上调,目前,根据新规来看,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前还未处理的违章扣分记录,将会累计到下一个记分周期,也就是明年,但其分值却不会变化。

      也就是说,今年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是会按照原有政策进行处理。只有从2013年1月1日零点开始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才会按新交规处罚。

   (摘自:今日宁海 记者 娄伟杰 通讯员 周衍平)

czl1969 发表于 2012-12-25 12:45:30

                                                   新版驾驶证记分规则元旦起施行

                                    一次记完12分的不少 车主们赶紧了解一下


       关键词:实习期

  一是扩大了实习期管理范围,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二是明确了实习期陪驾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三是规定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四是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关键词:终身禁驾

  一是将原来发生死亡事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不得申请增驾的限制条件修改为,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

  二是明确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

  三是针对不同车型规定了不同记满12分记录的年限条件。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关键词:驾驶人考试

  在科目二的场地考试中,对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取消了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

  关键词:驾驶证审验

  在驾驶证审验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审验,以鼓励驾驶人守法驾驶。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此外,加强了审验时的学习教育,规定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同时,进一步增加交通违法成本,规定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

       抢黄灯会被记分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

  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

  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直行车辆遇路口时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

  此种行为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需要根据道路性质而定。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摘自: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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