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次刮宫医院有责吗?
上月中,有一朋友发现怀孕,带着计生人员给的流产卡和放环卡去指导站流产。由于自身呕吐厉害,反应很大,不适合做药流,医生建议再过几天直接刮宫。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医生进行了人流手术,同时放进避孕环。之后B超,显示正常。
术后20多天,发现仍有不适,血也没干净,去医院复查。
这时医生查出问题了,是前一次刮宫没清理干净,直接进行了第二次刮宫。
现想打听:
1.这样的情况正常吗?
2.院方有责吗?如何解释这一做法?
3.关于第二次的手术费用是否该由医院承担?
4.再一次的术后调养,误工费该由谁承担?
正常 这个应该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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