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派出所立案了过后,下一步是抓人吗?
求法律人士帮助,事情是这样的,朋友生日叫吃夜宵,我朋友和旁边的人发生口角,我一直在劝说,后面一朋友出去不知道怎么弄的就打起来啦!我踢了对方两脚,后面听说那人被捅了一刀,可捅他那人我不认识的,应该是我朋友的朋友,现在立案了,***会不会抓我?抓到后会不会被拘留?:call: {:soso_e160:} 按你说的情况,至少给你治安拘留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那个人的伤是否构成轻松或以上,还有要考虑实施伤害的行为和你的行为在时空等因素上联系的密度。如果对方是轻伤或以上,而伤害他的人当时和你同时或者在时空上存在不可分割的情况下实施的伤害,你就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共犯)而被逮捕。如果是轻伤等,你还是有取保的希望。当然,也可能存在你不是共犯的可能性的,关键看加害人实施伤害行为时,你处于何种状态,而且你的加害行为是否独立构成够刑事处罚的伤害程度等因素。具体的可联系杨律师18967847788QQ591214123 {:soso_e100:} 致顾局、桃源所何叶清所长、治安大队洪大:
请问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同志们、领导们,12月16号这件故意伤人案还需要几个工作日?用得着梅林所推桃源所,桃源所推治安大队,现在是经顾局直接督办了,简简单单的一件故意伤人案请就这么难处理嘛?12月16日就立了案,深圳白岩村的徐长贵、徐泽秉、胡波达(现住梅林新村)用16响的炮仗故意把人耳膜炸穿孔,而且受伤人也通过公安机关法医验伤,确认为轻伤。当时还有好几个围观的群众做的证,还有好几个年青人分别用自己的手机录下全过程,受伤的人也亲自指认了:胡小芬的小儿子徐泽兼,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处理?公安局难道真如广大网名朋友们所说,是真空的嘛?
立案这久了还不处理到底什么意思?故意包庇??行政不作为嘛??还是“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这种消极的态度是不是纵容犯罪?至12月16号后、徐长贵、徐泽秉又先后在1月7号、2月6号、2月7号、2月8号、2月12号、2月14号,这几日用汽油瓶、16响的炮仗、石头等扔到我们家故意滋事,我们也都报过案,你们怎么也不处理?不管什么原因,这样的犯罪行为正当嘛?
公安?公在哪里??安在何处????????????
就因为的你的消极违法行为,导致我们4车被砸、被烧,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人耳膜穿孔! 我这个案子就一直没见他们公安机关有什么动静,纵容犯罪???
{:soso_e191:}围观下 2013年2月21日下午13:30左右,电话告知公安局徐泽秉在家,结果到了14:28分CJSS才过不来,一个小时这速度~~~结果来了吧就在他们家楼下等了30分钟后就回去了。今天才知道原来JCSS一点也不可怕,如果以后你们有人犯罪了只要跑回自己家,然后锁起大门,JCSS来时就当自己不在家就平安无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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