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护] 倒卖个人信息最高罚3万 网友称罚得太少
接到莫名其妙的推销电话,对方能明确地报出你的姓名、家庭住址、车辆型号你说可怕不可怕?我们的个人信息怎么被陌生人掌握的一清二楚? 有调查显示,近八成的个人信息泄露源自信息所有者的内部作案。许多机构保存有客户姓名、地址、电话等各种个人信息,但却没有在传、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建立起保护隐私的完整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10日对外发布《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正是基于对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权来防范“内鬼”。《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用户信息,不得出售和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违者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金,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信息立即引起网友热烈关注,不过有网友担心,最高3万元的罚款,和泄露个人信息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获利相比,最高罚款3万元的罚款显得微不足道。如果违法成本小于其获利,是否会直接影响到这一规定的实施效果?
通过出售个人信息获利的案例屡见不鲜:3月27日,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一男子大量倒卖包括户籍信息、银行信用报告、犯罪及在逃记录、宾馆住宿记录、航班乘坐记录、车辆信息、出入境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达10.7万元被法院宣判;3月14日,四川开江县一男子倒卖公民个人户籍、车牌等信息非法获利15万余元被刑事拘留....。.
而对信息被泄露的受害人来说,一个人的信息被泄露带来的危害并不仅仅是接到推销电话、垃圾短信这么简单,潜在的危险还包括被不法分子用来敲诈及诈骗,或者被冒名顶替造成财产损失,媒体就曾报道过许多起这样的案例。
“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这项规定很有必要,不过就是处罚太轻了。”许多网友认为,2011年1月,在“3Q大战”风起云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曾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不少业内人士就提出质疑,所制定的10万元的罚款,对涉事企业而言简直就是九牛一毛,不足以对这两家企业造成任何的震慑。如今针对泄露个人信息的最高罚金定为3万元,更是难以起到作用。
“故意泄露个人信息就应该定性为违法。”北京京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元庆指出,假如A把B的个人信息卖给了C,如果C用这些信息去实施了针对B的犯罪行为,但是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出售个人信息的A并不构成犯罪,只有出售信息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属于情节严重,还需要司法解释加以具体规定。”
据北京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党伟介绍,目前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上并非空白,在许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都有相关规定,只是这些规定缺乏统一和衔接,而且表述的原则性太强,对各种权利的界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除工业和信息化部之外,还应该有更多部门机构行动起来,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的提升。
来源:新华网 记者 韩元俊
日讨厌热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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