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打架是过失致人轻伤,该如何处理?
求助:我在昨天与人打架时,一时失手致别人的鼻梁骨粉碎性骨折,派出所建议我们自己调解。
想咨询一下:
1、如果调解不成功(对方要价太高),我会面临何种处罚?
2、一般这种情况,调解的话,我须承担多少费用?
3、非故意伤害是否能构成犯罪?法院会如何审理?
谢谢律师解答。 有在线的律师帮我解释一下吗? 第一。打架就是故意的。不存在非故意伤害一说。
如果对方的伤势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轻伤的话,那么你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处刑事处罚。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如果不构成轻伤,那么最多是治安拘留而已。
赔偿的话。一般是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等等。。具体数额要看他的票据、住院天数、误工天数确定。 落雪成殇 发表于 2013-4-27 16: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打架就是故意的。不存在非故意伤害一说。
如果对方的伤势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轻伤的话,那么你就构成了 ...
他是到我们的办公室来闹事我们才打起来的,再说还是对方先动的手,这也算故意吗? 落雪成殇 发表于 2013-4-27 16: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打架就是故意的。不存在非故意伤害一说。
如果对方的伤势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轻伤的话,那么你就构成了 ...
难道刑法规定只要有人负伤,就是对方全责?就像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一样,永远都是机动车错吗? 水稻田 发表于 2013-4-27 16: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难道刑法规定只要有人负伤,就是对方全责?就像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一样,永远都是机动车错吗?
你说对方先动手,你必须要举证,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属于是正当防卫,否则你没有受伤,但对方被你打成了轻伤,肯定是你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医药费赔点好了
没什么大事情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