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关于拆建补偿中遇到的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们房子买在力洋老街已经快20年了,为四合院的其中一间,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只是请了当时的力洋村干部等人及四合院的部分邻居为证,写了份买卖协议,把房子的所有权转让给了我们,并享有四合院的其他公共部分的财产使用权,现在力洋老街道路改造,拆掉了四合院的进口大门(车门),并进行了赔偿,按理说,我们也是四合院的住户应该享受赔偿金的分配,虽然金额不多,以前修理车门我们都是出钱一起修的,现在拆了,应该也能分到钱,但其中有一户的儿子不同意分赔偿金给我们,说我们只是买了房子,公共部分的我们不能享受,导致到现在都没分到钱,我们也到力洋村委进行询问,得到的回复就是调查协调下,时间都过去很长时间了,都不帮我们处理下,请问下,我们是不是有享受这个公共部分财产的权力,关于这个事情我们该如何处理?谢谢!不知道的路过 正常情况下,你们已经约定了公共部分的权益,你是有权享有拆建补偿款的;除非卖给你的人他本身就没有公共部分的权益。更何况,正常情况下,即使没有约定公共部分的权益,但是如果卖家是实际有份额的,且你们又在后来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是可以分的。当然,首先你是合法的买家。 具体咨询请联系:杨建员律师18967847788 QQ5912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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