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语斜阑 发表于 2013-5-29 14:53:20

[民生] 新《电梯使用标志》5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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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从2013年5月1日起,《电梯使用标志》将逐步替代原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2014年5月1日前结束新旧标志的更换工作。

    新标志增加应急救援电话便于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组织和安抚;增加使用单位和制造单位,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公众监督;增加登记机关,便于公众监督和反映问题,乘客在乘梯过程中发现电梯超期或其他安全问题,可以向属地质监部门反映(12365投诉电话);增加二维码,便于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强化公众监督,乘客可以通过二维码了解更多的电梯安全管理信息(电梯基本信息、使用单位信息及检验检测信息等);调整下次检验日期格式,将原来的“下次检验日期”由到日,调整到月,即在此月底之前应当进行定期检验,便于使用单位申报检验。

    来源:宁海质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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