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借房”给表弟贷款反成“送房”——表弟跑了 表姐惨了
“表弟让我把房子过户给他抵押贷款,还说会帮我还房贷,我以为一举两得,谁知……”15日,40多岁的宁波人陈女士来到江东法院,向法官讲述她如何将房子拱手相“送”的事。陈女士和王某是表姐弟,均住江东,平时关系甚好。今年4月的一天,王某对表姐说,他在做笔“大生意”,要借点钱周转。可陈女士也没啥钱,只有在住的一套房子,且还有两万多元房贷没还。
王某灵机一动:“姐,你把房子借给我抵押贷款,但别被我老婆发现。你把房子直接过户给我,你没交的房贷我帮你还,就当利息。等我资金周转过来,再把房子过户给你,保证三个月内搞定!”陈女士一盘算:自家人应该信得过,帮他一个小忙,还能解决自己的还贷,何乐而不为?
于是,两人各自瞒着家人,将房子过户。转眼三个月过去,眼看到了还房的日子,却不见表弟上门,陈女士有些担心,只好主动去找王某,谁知对方早已不知所踪。而王某的母亲年事已高,老眼昏花,也不知去哪找儿子。
原来,王某用陈女士过户来的房子,向银行贷款50多万元,后因无力还贷“跑路”了。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查封这套房子。这下,陈女士急坏了,哭哭啼啼来找法官说明情况。
对此,法官告知:“你自愿将房子过户给王某,便失去了该房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房子现在是王某的。法院要查封的是他名下的房产,即你现在住着但已过户给王某的那套。”陈女士听后悔恨不已,只怪当初被眼前利益冲昏头,太信任表弟。
目前,该房已被查封。但法官为陈女士指明了一条路:“你们当时没签下任何字据说明借钱的事,所以你现在可以做的,就是全力配合法院找到王某,这样事情还会有转机。”对此,陈女士表示一定会配合。
法官告诉记者,目前江东法院每个月受理的,发生在朋友、亲戚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很多,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被告借完钱就跑。像陈女士此举,无异于把房子直接送给对方,非常不可取。市民切勿为贪图小利而“倾囊相借”,以免事后追悔莫及。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沈孙晖通讯员 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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