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非法卖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
严禁非法卖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依法有序推进竹口旧村拆迁改造宁海县委暨卞吉安书记: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法律严格禁止非法卖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宁海县桃源街道竹东村宁集建(1995)字第8047016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占地298.8平方米)三间三层楼房、二间一层房屋系我与章宁江共有财产。章宁江擅自非法与非竹东村村民陈兴妹签订上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卖买协议,该协议严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和侵犯我的合法权益,是违法无效的。现强烈要求宁海县委暨卞吉安书记立即责令相关部门依法严禁章宁江和陈兴妹非法卖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
陈兴妹不是竹东本村村民,更不是上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无权决定该房屋拆迁安置,她根本无权签订该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安置协议,更无权享受分配拆迁安置房屋和经济补偿。现强烈要求宁海县委暨卞吉安书记立即责令县拆迁办和宁海县新时代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不得与非该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合法所有人陈兴妹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本人是该宗298.8平方米土地及房屋的合法共同所有人,本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侵犯。为此,强烈要求宁海县委暨卞吉安书记立即责令相关部门依法严禁章宁江和陈兴妹擅自进行非法卖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并责令县拆迁办和宁海县新时代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不得与非本宗土地房屋合法所有人陈兴妹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以维护本人和儿子章盟狄的合法权益,并确保竹口旧村拆迁改造依法有序进行。
此致
反映人:张彩华13186873338
2013年9月18日
紧急报送: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常务副省长龚正、省纪委书记任泽民、省建设厅厅长谈月明、宁波市委书记刘奇、宁波市长卢子跃、常务副市长寿永年,市纪委书记李会光、市建委主任郑世海、宁海县县长褚银良、副书记褚孟形、常务副县长林坚、宁海纪委书记李贵军、县住建局主任暨县拆迁办主任蒋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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