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jin 发表于 2013-11-1 16:51:06

[咨询]求高招

离婚七年,儿子判在男方,由于我的软弱,舍不得儿子,独自抚养儿子到上小学,男方没有出一分钱财和力气。到了儿子上小学的时候,由于区域之分,需要外乡费,我提出一人一半,对方不肯出一部分外乡费,还说风凉话,我气不过,儿子只好去乡下上学。


前两年每个休息天儿子都被我接到宁海来的,最近他结交了一个做保险的女人,却不肯让我去带孩子,由于我不太懂法律,请求支招。

半生熟 发表于 2013-11-2 09:27:34

你应该咨询律师,上告法院。不要拿自己太软弱当借口,兔子急了也咬人。

平民百姓 发表于 2013-11-2 09:36:41

不是吧,判给他,所有的费用你出,

bloss 发表于 2013-11-2 09:47:40

上幼儿园的发票和收据都要保存好哦,否则对方说你没交抚养费就惨了。

ノ悸末、殘淚 发表于 2013-11-2 09:48:42

四季桃源 发表于 2013-11-2 09:58:02

碰到没心没肺的,法律也没法,法律不能管任何事,有些还需要道德,没有了道德,就如猪狗,你拿他有何法呢?

justyang 发表于 2013-11-3 09:57:17

探视权是离婚后时期容易被侵害的权益。在诉讼离婚中,达不成调解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很笼统,探视权的保护存在现实难题;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往往由于法律知识匮乏,而执笔律师又没有提醒的情况下,对于探视权的约定也是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就上述情况而言,如果要行使探视权,你就要保留合法、合理行使探视权而遭非法、无理拒绝的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诉请法院,甚至可以变更抚养权。杨律师 18967847788 QQ591214123

joyjin 发表于 2013-11-4 19:57:40

男方就是不想要儿子,他说“要吗我带走,要吗就不要来带”,这句话的意思我能理解他不要儿子吗?

joyjin 发表于 2013-11-4 19:59:58

发票这些我都没了,不过老师那里可以证明的

joyjin 发表于 2013-11-4 20:03:05

上小学后儿子的衣服都是我买的,零食开始的时候每个礼拜我都会给儿子带下去,儿子说“他也要吃的,渐渐地我就没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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