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善最乐 发表于 2013-12-31 12:21:05

乌狼鲞“放倒”消费者

乌狼鲞“放倒”消费者2013年12月31日 宁波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谢长彪 庄武杰)奉化消费者徐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从市场上买来的“乌狼鲞”,险些要了他的命。事后,市场经营者王某一次性赔付给徐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000元。  “乌狼鲞”是浙东沿海一带对河豚鱼干的俗称。河豚鱼味道鲜美,但它的卵巢、血液和肝脏有剧毒元素。渔民或经营者通常将河豚从背部剖开,除去有毒的部分,用水冲洗干净后,再用食盐腌制晒干。奉化人素有吃“乌狼鲞”的习惯,“乌狼鲞”烤肉更是一道特色地方菜。几天前,徐先生花11.8元在市场上买了0.3公斤“乌狼鲞”,晚餐时作为下饭主菜。不料睡到后半夜,徐先生突然呕吐并出现昏厥,家人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经化验,徐先生系食用“乌狼鲞”中毒。其家人因医疗费、误工费等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奉化城东消费者协会及时赶赴现场调查。经查,市场经营者王某于今年12月初,从莼湖市场购买了5公斤“乌狼鲞”,运往奉化市场出售。经调解,经营者王某愿承担全部责任,一次性赔付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000元。  日前,奉化城东工商所抽调工商执法人员,对辖区市场、蔬菜行经营新鲜河豚鱼的行为展开了拉网式检查,并对新鲜河豚鱼实施全程监控。工商干部提醒消费者,食用“乌狼鲞”务必要谨慎。

泥鳅龙 发表于 2013-12-31 13:47:51

{:soso_e126:}

伽蓝 发表于 2013-12-31 16:36:18

这个少吃的好

为善最乐 发表于 2013-12-31 17:29:40

泥鳅龙 发表于 2013-12-31 13:47


小俊在抓你{:soso_e113:}

为善最乐 发表于 2013-12-31 17:30:02

伽蓝 发表于 2013-12-31 16:36
这个少吃的好

还是安全第一!{: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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