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购物一年都结不到款怎么办?
2013年宁海路下施村在本超市购物,有村长 书记签字可到现在钱都讨不到 本来就薄利到现在哪还有利镇府能让人信吗不知你们双方是否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倘若你们关于债务的履行期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应从买受人(该村)收货之日起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这是因为依据《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在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收到货物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特别提醒: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诉讼时效制度”,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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