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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前门前面是村里规划路 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造 我前面那户先盖的房子 他把路填埋了一下就不让我家里过了 我家造房子结婚都不让过在去年10月前我家和他打架了 边防派出所立案 今天叫我们两家去调解 说我家医疗费没他家用的多要我家补差价4500元 我家不愿意补 边防派出所说要抓双方的人拘留请问这钱我要补吗今天在边防派出所 警察说是要我们补4500我前面那户还不愿意要全数医疗费2。1万 这什么社会啊!!!这种人和土匪有什么区别规划路村里也没叫他填 他自己填了就不让人过了现在打架了 还要我家补医疗费我家3人受伤他家1人受伤
没人吗 温馨提示:
1. 关于相邻通行权问题:
相邻通行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通行方面给予对方必要的土地使用上的便利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从审判的角度对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作了规定: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由此可见,在村规划的路基上,相邻各方则更有通行权了(注意:这个结论的得出是一个递进式思维)。所以,建议由派出所与村里出面把你们双方的根本矛盾——通行权问题给协调好为上策。因为这才是问题的核心焦点所在。
2.上述问题解决了,剩下的医药费其实就是小事了。俗话说:打起来没好拳(一般而言,主观上均有过错)。不过,基本的医药费我们还是要承担的(法律上来讲,叫侵权责任)。其实,派出所处理还是比较简单的,如果真要打起官司来,那还要麻烦的多———诸如,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不知您是否赞同我的观点?但是,我还是真诚的希望能够对您的解决思路有所小小的启发。 这种无赖完全就是国家养起来的 哎什么社会阿 实在憋屈 为什么打架 这个前提是什么都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他的医药费比我高。。。憋屈阿 破社会破法律 加油!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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