蛛蛛住
发表于 2010-10-9 00:43:55
婚前和丈夫有一孩子因男方父母不要,强烈女方打掉,结果女方现在不能生育,请问离婚能否要求赔偿。以前的病例都不在了。
nhlailai
发表于 2010-10-9 11:19:17
如果没有依据,赔偿不了,
panxiao
发表于 2010-10-9 21:10:50
我想问一下,关于经济纠纷法院已下达判决书是执行判决了,但三来都没执行,关于这一点我想咨询一下,有什么办法.
nhlailai
发表于 2010-10-11 08:32:45
我想问一下,关于经济纠纷法院已下达判决书是执行判决了,但三来都没执行,关于这一点我想咨询一下,有什么办法 ...
panxiao 发表于 2010-10-9 21:10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具体情况没写清楚,你最好跟承办法官沟通下需要怎么做 一般都会告诉你的
小蕾
发表于 2010-10-12 13:16:07
听说在宁海女的没有22周岁领结婚证要罚款……不知道是真是假。可法律上不是规定男的满22周岁,女的满20周岁就可以领证么??
nhlailai
发表于 2010-10-12 15:55:21
09年5月23 !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nhlailai
发表于 2010-10-16 13: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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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lailai
发表于 2010-10-18 13: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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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凯贝数码
发表于 2010-10-19 08:57:31
我有事情 请多帮忙 还是给你电话吧
nhlailai
发表于 2010-10-27 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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