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殡葬改革深化惠民 四类人群可获“四免”
本报讯 我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惠民服务项目范围,加快推进殡葬服务便捷化、专业化水平。 《意见》提出,本省户籍人员、在浙就读的全日制非本省户籍学生、驻浙部队现役军人、与浙江省企业签订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浙江死亡并在省内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 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加大减免群众丧葬费用的力度,扩大惠民服务项目范围。比如杭州市推出的“双两千”工程,即从2012年开始3年内,主城区各公墓陵园推出2000个价格为2000元的低价墓穴。我省的一些地方还为特困群体、低保户、五保户等提供免费的安葬墓穴。 我省将逐渐改变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要达到95%。目前,各地正积极制定对骨灰撒散、草坪葬、树葬、花坛葬、骨灰撒江(海)等生态葬法的奖励措施。如义乌市已将骨灰撒散型安葬的奖励标准提高到15000元,杭州对于骨灰撒海(江)奖励5000元。温州已分期分批推进坟墓生态化改造,从源头上构建殡葬改革长效管理机制。 《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此外,党员干部还要简办丧事,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 殡葬收费如何规范?《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完善市场定价机制,降低群众殡葬费用负担。物价部门要完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加大对乱收费的治理和查处力度。 《意见》还规定,我省要加快推进殡葬服务便捷化、专业化水平,在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内开展“一站式”服务,引进一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才。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改革,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殡葬服务新格局。 来源:浙江日报 记者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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