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中考改革方案,特长生比例缩至5% 中考难度明显下降
本报杭州12月18日讯 与我省高考改革相配套的中考改革方案出炉了!今天,省教育厅公布我省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导意见,首次规定特长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且必须参加中考。 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为鼓励学校形成办学特色,与以往一样,我省依然提出单列特长学生招生计划。不过,根据中考改革指导意见,今后,我省普通高中必须提前一年以上向社会公布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标准、条件、程序等内容,招收的特长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且特长生必须参加中考,并根据中考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中考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目前,我省的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包括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和体育等6科,改革后考试科目不变,但各设区市可以根据素质教育和防止偏科的要求,自行确定考试科目的分值和考试时间,选择用等级或分数呈现结果,其中体育考试分值不低于总分的5%。中考的难度系数在改革后也有明显下降。目前,中考试卷的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改革后,中考难度系数将控制在0.70至0.75。升学考试的形式也将更多样化,可采取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和机考等不同形式。 根据中考改革指导意见,我省将逐步取消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并鼓励各地创造条件尝试“一档多投”,给学生更多选择学校的机会。除了保送生招生可以安排在中考前,一般为每年4月及以后进行。保送生的招生淘汰率原则上不能超过5%,普通高中学校其他招生均应在中考后进行,目前,我省要求各地市优质高中的保送生比例不得少于50%。 为了与中考改革方案相配套,我省还专门制定了浙江省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四方面内容。 品德表现主要反映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学生在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合作友善、自尊自信和人生态度等方面的相应表现,重点是日常在校表现和参与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 运动健康主要反映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发展,包括学生的运动体质、运动技能、体育精神,重点是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参加日常体育锻炼与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等情况; 艺术素养主要反映学生初中音乐与美术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艺术方面的特长发展,重点是参与音乐与美术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业考查、艺术展演、比赛以及艺术特长等情况; 创新实践主要反映学生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科学与技术的实践操作、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及其相关成果与作品等,包括研究性学习、科学实验、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等项目。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E四等,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各维度评价等第比例由学校根据各地教育部门要求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A等比例不超过应届学籍人数的25%,B等不超过50%,E等不超过5%。今后,普通高中招生将以中考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录取重点中学的钳制条件。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王婷 通讯员 蒋欣如 {:6_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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