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记者 赵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经进展到明确了三年重点工作任务阶段。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同意,“2014—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日前正式公布。将来,公民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年重点任务包括加强信用法律法规制度和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和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和加强组织领导等十二方面。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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