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不断的红尘 发表于 2015-1-30 11:18:20

员工因个人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能否要求其赔偿?

    张先生问:  李某是我公司一名客车司机,他在客车营运过程中因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不当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致使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事后公司向乘客赔偿近百万元,并支付客车修理费5万多元。请问,公司能否向李某索赔?  本报作答: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李某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自身原因引发交通事故,给你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可以向其主张赔偿。  但赔偿标准要视情形而定,如果你公司与李某未解除劳动合同,可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你公司以违纪为由将李某辞退,劳动合同中就赔偿标准又无具体约定的,则应当根据过失的轻重、损害的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进行认定,具体赔偿金额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酌定。  来源:浙江法制报 董怡 水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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