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爷爷的叔叔早年年轻时去上海打拼,帮国家做过一些事,之后解放后国家有过相应的补贴。他一直定居于上海,当时有一个妻子,但并没有生育儿女,所以后来回过一次老家,从村子里抱了一个女孩做养女,这个女孩并不是我爷爷的孩子,而是村里其他人的孩子,据说这个女孩并没有一直在他身边,好像也没有登记养女的关系。之后他去世了,有一部分财产还给国家了,一部分给了那个女孩。他去世已经很多年了,现在在上海还有一套房子,他养女想要继承房子,可是据说相关部门以女孩不是老人直系亲属,也没有登记相关亲属关系,拒绝了给她房子。另外他妻子娘家的后代据说也在申请房子的继承权(他妻子也已经过世)。当时的年代因为交通、信息的不便,以及经济条件限制,我爷爷只去上海看过他一次,他也很少回老家。他去世时我爷爷也是不知道的,并不在身边,只是后来才知道的。
我想问问以这种情况,我爷爷或者我爷爷的孩子,有权继承房子吗?老人去世很久了,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过了多少年限就不能继承了?房子按法律规定是属于那个养女的还是我爷爷的,或者是属于他妻子娘家的后代的?
都是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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