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人的责任
各位大家好我一个朋友在一张赊账单上做了担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些卖农资的店,店主们有很多客户都是赊账的,到农产品收获时,再付农资费用的。一般形式为”某某某商品,多少数量,总价多少元,某年某月某日“然后赊账的人在日期后面签个名字。我朋友给赊账人做了担保,当时写的形式如下:
某某人A(赊账人),地址(某镇某村),13588888888(真实电话)
某某商品,数量*单价=总额
半个月付清欠款人:某某人A
担保人:某某人B
店主熟悉的客人都是拿了商品,写上数量、价值、日期,然后写个名字就好,因为上面这个欠款人,店主不是很熟悉,所以就写的稍微详细了点。现在欠款的人已经过了约定的付款时间好几个月了,而他的农作物收成又不好,导致货款暂时收不回来,而欠款人以收成不好,拖延付款。店主出于不信任,多次催要,久而久之,欠款人感到烦躁,开始不接电话了。于是店主把欠款人个担保人都告上了法庭,可是法庭的相关文件并没有送达欠款人手里,因为找不到欠款人,去他家,他本人不在家,只有一个很小的孩子,说他父亲不在,不知道在哪里。而欠款人租种的土地,快到期了,待这次新一批农作物收获后就不能继续种植了。这样的情况,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院是强制去欠款人家里执行讨要,还是找担保人赔偿的?如果欠款人故意躲避,那么担保人是否会需要赔偿?如果赔偿的话,需要赔多少?又或者法院是否可以强制卖掉欠款人土地上农作物以抵消欠款?
希望律师们给予正确的指导、解答。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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