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所有权的移转和孳息归属
(一)所有权移转 1.动产以交付为准 (1)交付的方式包括:现实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以及简易交付四种。 (2)所有权保留:即买受人和出卖人约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但是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仍然归出卖人所有,直至买受人交付完所有的价款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若买受人不能支付价款或者破产的出卖人可以取回标的物。 2.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二)孳息归属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可见孳息归属与风险负担一样仅与占有有关而与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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