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无痕 发表于 2015-3-12 14:35:51

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如何办理孩子的落户

       县公安局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1996年以后出生的婴儿,并且婴儿母亲健在的话,公安机关一律要凭《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同时按照《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规定,婴儿不管是否出生在医院,都可以向婴儿出生地管理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详细情况请咨询出生地证件签证机构。如果您亲戚的孩子出生地为宁海,可咨询县妇保医院出生证管理部门。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配合,祝办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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