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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手
发表于 2015-3-12 15:09:32
成年后,可否改名?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常住户口人员变更名字的申报条件为: 1、名字或者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名字或者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具体您可咨询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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