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去法院申诉一定要有被告人的身份证信息吗
请问去法院申诉一定要有被告人的身份证信息吗?别人欠我钱我 想去法院 告有他的 电话和地址没有身份证信息 可以告不? 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原告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那么如何理解第(二)项即“有明确的被告”? 从理论上讲,“有明确的被告”就是原告要起诉的人或者说发生争议的对方的主体一定要特定化。这就要求原告起诉时,必须提供被告的自然情况或工商登记情况,这些被告的身份信息,必须足以使被告与其他主体区分开来。因为不指明具体的被告或者被告不明确,就无人应诉,民事诉讼程序无法开展。 法院电话联系他 他承认这样有用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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