槑呆呆 发表于 2015-4-23 19:49:11

宁海县桑州镇梅家村大新闻

宁海县桑州镇梅家村,有一嫁出去的女子要把祖宗留下的农田卖给村外的人造别墅,是农田,不是宅基地,宁海的兄弟姐妹你们怎么看,拿什么去拯救,祖宗的农田。各位有啥说啥,畅所欲言,听听大家的意见, 虚心接受批评,也恳请高人指点。谢谢!

乡村往事 发表于 2015-4-23 21:51:38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您可以向国土局或当地土管所投诉。
       温馨提示:
       1、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即:同村人)才可以合法转让,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租赁。为此,农田卖给外村人的行为,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2、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即使其本人也不得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更何况是外村人。可见,让外村人在自己的农田上擅自建房或称之为未批先建的行为,同样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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