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l1969 发表于 2015-6-25 16:56:02

谁在搅乱网络空间

                                       网上敲诈、有偿删帖屡禁不止——                                        谁在搅乱网络空间
   
  核心提示:  在迎来“互联网+”风口之时,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却成为破坏网络空间秩序的一大“毒瘤”。年初以来,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关闭违规网站100多家,关闭、拦截违规账号近两万个,删除违规信息近21万条。如何还网络一片风清气正,成了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  合法网站乱象丛生、非法网站招摇撞骗、非法网络公关蔓延成风、互联网主管机关个别干部监守自盗——这是国家网信办梳理出的四大乱象。  出人意料的是,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网最近也摊上事了:有人钻了这两家网站下属的频道外包经营的空子,暗地里干起网络敲诈的勾当,并且一干就是好几年。  自今年1月,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四部门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以来,已关闭103家违法违规网站,一批大案要案的线索正交由公安机关侦办。    疯狂删帖牟暴利  删一条网帖,收费400元至800元,短短4个月牟利28万余元。  这起有偿删帖案最近宣判:杭州一家电子公司技术总监周某、在校大学生谭某、负责“接单”的王某,分别获刑5年3个月、5年、4年半,分别处罚金6万元、5.5万元、5万元。  案件的起因,是南京西祠网站收到一个论坛版主的举报,称自己的版主账号被盗,并被用以删除版里的帖子。网站一查,发现一个可疑的IP地址,竟在很短的时间内登录过近百名版主和用户的账户,利用这些账号删除负面帖子,更可怕的是,嫌疑人可以任意控制版内的发帖内容。  网警将目标锁定在杭州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技术总监周某身上。周某及同伙谭某、王某,很快就被抓获归案。  1994年出生的周某在法庭上供述,他初中毕业后在杭州一家电子公司上班。升为技术总监后,网上出现一些关于公司的负面信息,公司都安排他去“消灾”。他在网上找到一个专门替人删帖的聊天群,认识了删帖专业人士谭某和王某。  谭某,网名叫“虫子”,是某技术学院在读大学生,学的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负责提供账户密码。建有自己网站的王某,则负责招揽生意。王某专门从天涯网站上采集有负面内容的帖子,然后转到自己的网站上,等着涉及负面帖子的人或公司跟自己联系,给钱就删帖。后来,有个网络公关公司找到王某,问能不能删西祠网帖。  于是,王某找到周某,周某就叫谭某想办法搞到账户密码。几天后,谭某向周某表示可以删除南京西祠网帖。原来,他跟另一个“业内人士”交换了资源,用手中的汽车之家网站账号密码,交换了南京西祠的2800余个账号密码。  在周某的聊天记录以及支付宝支付记录中,警方还发现西祠网站内部有版主参与分成。周某供述,有不少帖子是通过该版主直接删掉,每删一帖支付300元到500元的报酬。该版主甚至自己发布负面信息,等着人要求删帖从而牟利。  最令人扼腕叹息的,还是谭某。谭某父亲身患残疾,母亲离家出走,家里有3个兄弟姊妹,生活十分困难。他在法庭上说,他想勤工俭学,减轻家里负担。当周某找他有偿删帖时,他并不知道这样做涉嫌违法犯罪,为了赚钱就答应了。后来听说这样做有可能要判刑后,他立刻收手,但此时已从周某那里收到5万余元费用,因心存侥幸没及时向警方投案自首。    伎俩百出成毒瘤  “钱”字当头,这是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的共性。而在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的犯罪链条中,删帖人极为关键。因为如果没有他们在前期发布负面信息、后期有偿删帖等方面积极策应,不法分子也就没有敲诈的资本和条件。  不幸的是,这些删帖人有可能是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的“内鬼”。国家网信办公布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有两个:  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五局原副局长高剑云——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删除网上负面报道等提供帮助,索要、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魏壹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删帖收受“好处费”70余万元,去年因受贿罪获刑10年。  更为常见的是,“灯下黑”还从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延伸到整个互联网行业,一些互联网工作人员乐于充当“内鬼”。  今年1月16日,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该公司3名高管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因向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涉嫌非法经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该公司自2012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帖信息服务,经营额达21.82万元。  最为猖獗、恶劣的,则要数一些互联网企业的“主动策划”。去年9月,财经媒体21世纪网包括主编、副主编在内的相关人员,因涉嫌特大新闻敲诈案被上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案人员以21世纪网为主要平台,寻找具有“上市”“拟上市”“重组”“转型”等题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作为“目标”对象进行非法活动。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在21世纪网等平台发布负面报道,以此要挟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和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广告费或好处费。  警方初步查证,21世纪网先后迫使100多家IPO企业、上市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收取每家企业20万至30万元费用,累计达数亿元。伙同21世纪网实施敲诈勒索的上海润言公关公司,2009年以来的营业额超过12亿元。  冒用党政机关或合法网站名义,以所谓批评报道为由要挟涉事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索取宣传费、赞助费;非法网站私自以民间反腐、舆论监督等为由,或者打着商业合作、广告经营等旗号,对地方党政机关、企业、个人进行敲诈,其中一些网站还以“中国”“中企”为名头……综观这些年发生的案例,不难发现如今的网络敲诈手段,可谓花样繁多。    清扫网霾零容忍  或许有人认为,网络敲诈、有偿删帖与自己的距离很远,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省首例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年近40岁的许小干是浦江论坛的“资深网民”。2013年7月,他在浦江论坛发布一标题为“浦阳办事处某干部违章建房”的帖子。次日,该帖点击数达2000余次。当事人黄某迫于舆论压力,塞给许小干3000元钱,恳求他删帖。许小干则以删帖需打点为由,向对方索要了1万元及4条软壳中华香烟。  许小干收人钱财将帖子删掉的事,引起了浦江论坛版主之一的楼志杰不满,他也发了一条帖子“继续发仙华街道干部黄某违章建房”。黄某只好再次找许小干删帖。许小干找到楼志杰,楼以需托关系删帖为由,索要两万元,黄某给了1万元。当晚,许小干又以网帖已删除需要请客吃饭为由,向黄某索取1500元。疲于应付的黄某,终于向警方报案。许小干、楼志杰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和网络空间的‘雾霾’。”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把其危害概括为“五宗罪”: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严重损害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形象;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为此,网信部门表示,此次专项整治的原则有3条: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即不管涉及什么网站、什么机构、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全覆盖是指既覆盖到网站系统各个领域,也要覆盖到网信部门自身,不能出现“灯下黑”;零容忍则意味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有关专家指出,应严格执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制度,对发现存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问题严重的新闻网站,吊销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建立网站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库,为采取行业禁入、限入等处罚措施提供依据。  “企业、个人在遭遇网络敲诈时应依法积极应对,这将有利于共同形成打击网络敲诈行为的社会环境。”我省警方提醒,遇到网络敲诈时,受害人要切实提高法律维权意识,认真核实嫌疑人的网站信息、单位情况与个人真实身份,如果发现异常,及时报警。  ■ 专家观点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楚开:作为社会传播媒介,网站以发布不利信息相威胁,收取公司财物的将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帮他人删帖,收受他人财物的,将可能构成受贿罪。而一般社会人员利用网络技术侵入他人网站删帖的行为,即使没有敲诈的成分,也是不合法的。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依法严惩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网络违法行为。  ■ 新闻链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77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0571—87057862(浙江省网信办举报电话),0571—87078277(浙江省通管局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ubao-qzst@12377.cn(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zjjb135@163.com(浙江省网信办),wac@zca.gov.cn(浙江省通管局)。    来源:浙江日报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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