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艳 发表于 2015-8-17 11:22:37

咨询

我家老房子倒了,村里直接在那个地方搞了个运动场地,钱一分也没有补偿给我,也没有还地基给我,我可以找村里赔偿吗?

夜色渐浓 发表于 2015-8-17 20:24:26

       温馨提示:

      一、农村房屋坍塌后的处理规则:

       宅基地在其上的房屋坍塌后,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艳艳 发表于 2015-8-30 07:08:48

谢谢

侠女重出江湖 发表于 2015-9-7 20:05:27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