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浙江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又出新政!
给力的消息
日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和省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时间:2016年1月1起执行
也就是说,自明年1月1日开始。
现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扶助标准将有所提高
一级
600元(每人每月)
二级
400元(每人每月)
三级
200元(每人每月)
对于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依法收养子女的,按户将一次性获得5万元补助
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别扶助金标准,也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
《意见》对2014年出台的《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作了具体细化和完善,尤其对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的保障更加完备。
1、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失能或70周岁以上、本人有意愿的,安排进公办养老机构
2、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符合托养条件、本人有意愿的,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服务,并安排残疾人托养机构予以接收
3、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亡故后,符合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丧葬事宜
此外,《意见》还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为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住院就医、转诊提供便利条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其提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并免除个人承担的签约服务费用。
来源:浙江法制报
这是最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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