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的悖论我瞎说说
婚姻包括很多内容。夫妻两人的亲情
夫妻俩人的爱情
夫妻两人跟孩子的亲情
夫妻两人社会关系的融合
夫妻两人的性和谐
夫妻两人的利益共同
夫妻两人的社会舆论
孩子面对的社会舆论
悖论就在于
对于绝大多数正常人而言,性和爱情根本不可能维持五十年,甚至五年的和谐。
而仅仅性不和谐或者感觉没有爱情了,就离婚吗?婚姻上所有的附加值体系都要轰然倒塌吗?不值得吧?更矛盾的是,性和爱的感觉是有剪刀查的,一方觉得索然无味的时候,另外一方还甘之若怡,背叛显然符合后一方是极大伤害。何况前者只是对另外一半没有性欲,感情上,还是很深厚的,真的为了性离婚,对他们自己也是伤害。
但是性,爱,又是人之大欲,没有性,爱,又似乎对当事人太不人道。劝人忍受的,跟封建时期那些宣传灭人欲存天理的卫道士有何区别?
你说偷偷找个情人吧,风险又极大,主要是对孩子对另外一半的心理伤害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生活大爆炸,比如闹离婚啊,父母气的住院啊,分家产啊,孩子叛逆啊~~~等等等等。
其实我认为这个环节最大的问题在于,社会价值观对情感的绑架。
如果社会都默认,性是可以单独脱离于家庭的一种存在,爱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可以独立于家庭的,家更大的功能在于承载人类繁衍责任的一个经济共同体,是建立在血缘维系的亲情基础之上,而不是爱情和性之上的。那么对所有当事人而言,伤害几乎不存在,唯一可能有点不太爽的就是被首先嫌弃身体的那一个,但是她或者他,最多不爽一下,但是一旦承认爱情有生命周期这个事实,这种不爽也是可以自我消化的,何况转身去找一个新鲜肉体也不错
现在的婚姻被附加的东西太多了。女的找长期饭票,男的找免费保姆和生育机器。
如果男女双方人格完善、经济独立,我支持像外国一样不结婚,只选择生活在一起。但中国的娃必须在婚姻里出生,不然难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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