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三措并举助力“36条”推进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接地气”的优势,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助力“36条”工作稳步推进。突出“互联网+法治阵地”功能,促“36条”宣传新常态。依托“互联网+”,在普法手机报、宁海普法微博、宁海微普法等三大平台开设“36条”专栏,宣传“36条”知识和案例。同时,切实发挥首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引领辐射作用,坚持“建、管、用”并举,盘活各村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广场、法治聊天长廊等法治文化教育传播阵地等资源,借力“平安直通车”、“文化直通车”,通过文艺汇演、舞台剧、“36条”小品快板书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将“36条”宣传带进千家万户。
借助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契机,促“36条”开展新常态。以全国、省、市、县四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契机,将“36条”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估体系,创新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抓实“五议决策法”,紧紧围绕“四民主”“三公开”,以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工作开展为推动,落实“36条”开展,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发展活力。
突出农村法律顾问作用,促“36条”发展新常态。组织“法律顾问团”开展“三定服务”,强化“定点”(针对各乡镇(街道)实际设置顾问点)、“定时”(定期开展以月为周期的“送法下乡”活动)、“定员”(法律顾问服务配备至少3名以上人员)“三定服务”机制,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把“36条”知识送到村头、田间和门边,确保宣讲率达70%以上。同时,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指导员、法律宣传信息员、矛盾纠纷协理员、法律援助代办员的“四员”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所联系村进行分片走访调研,以顾问形式,指导和协助乡镇(街道)按照法定程序把“36条”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指导和监督村干部依法依规行使村级权力,确保基层治理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来源:今日宁海记者方景霞通讯员葛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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