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木
发表于 2010-5-3 10:20:56
也算死得其所了,哈哈哈哈哈
冷雨枫 发表于 2010-5-3 10:18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以大货那与人命相比微不足道的损失换来一个马路杀手的消失,应该值得可.....................呃,我们是不是太无情太冷血了?
风流的骨感
发表于 2010-5-3 10:44:12
神经病。不要命了。
小奇
发表于 2010-5-3 18:57:11
日本鬼子的车子真强悍!!一下就可以变敞篷!!
心灰意冷
发表于 2010-5-4 14:25:33
路过,留下脚印!!
一步一步……
常败将军
发表于 2010-5-8 14:59:25
丽蓉坊美容美体
发表于 2010-5-9 13:46:52
{:6_287:}
八角裤
发表于 2010-5-9 21:15:20
马6的提速确实够快。
游子911
发表于 2010-5-10 18:25:09
喝酒就别开车
灰天
发表于 2010-5-11 14:48:44
这种人死有余辜,越早死对社会危害越少。
一等良民
发表于 2010-5-13 15:16:52
晕;醉生梦死